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已与城发集团就“战略股东+业务赋能”合作进行了前期沟通,双方对合作方向达成了初步共识,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市政府支持与决策的事宜。(1)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批准该合作方案。即城发集团与飞鹿采取“战略股东+业务赋能”的合作模式,城发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增,成为飞鹿第二大股东。同时,按深交所相关规定,城发集团作为战略股东需对飞鹿进行一定业务量的赋能。(2)为确保城发集团业务赋能达到深交所的规定,请市政府出台相关有利于城发集团对飞鹿可提供的产品或工程施工服务的业务赋能政策。按照央企(含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或大型地产公司的普遍做法,每2-3年对相关材料或双包(包工包料)业务采取集采甲供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城发集团对飞鹿股份业务赋能落地:(A)如招标采取综合评标法,支持评标细则中应侧重于本地上市公司或城发集团投资的企业;(B)如招标采取最低价法,飞鹿在投标报价时如报价不是最低,给予飞鹿可按照最低价等同等条件获得不少于70%招标份额;(C))如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法,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将相关业务直接给城发集团投资的企业(应是投资企业的主要股东)。(3)城发集团成为飞鹿第二大股东后,作为市政府平台公司持股的、本地培养起来的上市公司,希望株洲其他国有平台公司也能比照城发集团模式给予公司业务支持。更希望市委、市领导牵线搭桥与湖南省相关大单位建立业务合作,以实现飞鹿打造区域竞争优势的目标。
2、半导体产业链资源合作支持。请求株洲市政府牵线时代IGBT、华为、三安光电等半导体企业与飞鹿在资本或业务方面探讨战略合作,并支持飞鹿相关产品在省科技厅或工信厅立项。
3、“再生晶圆”项目的技术难度和设备投资比预期更大,后期项目融资希望能得到政府支持。
4、株洲的半导体人才相对缺乏,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大多数集中在江浙沪地区,所以在的方面,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多的配套政策,有利于引进研发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推动项目和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