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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之株洲市人才科技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16
 (二)株洲市人才科技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万民人才计划

2014 年开始,用 5 年时间,主要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引进、培养

1 万名促进经济转型、推动产业进步、带动行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

100 万元的科研经费和启动资金。

 

领军人才、重点产业人才、公共服 务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三类人才均可享受安家补贴,标准为:两院院士 100 万元;国家级专家或相当层次的专家 最高 50 万元;省级专家或相当层次的专家最高 30 万元;正高职称人才 20 万元;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 15 万元;副高职称人才 10 万元;国家“技能大师”10 万元;省“技能大师”5 万元。

 

核心专家优待办法

优先列为科技、发改、经信等政府职能部门重点服务对象,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扶 持项目;优先安排参加相关的出国(境)培训和国内著名院校进修深造,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 假待遇,配偶工作及子女上学,由相关单位妥善安排。

 

 

杰出人才奖和人才开发贡献奖

获评“株洲市杰出人才奖”的个人和“株洲市人才开发贡献奖”的单位,享受以下待遇 : 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奖励;申报 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及各类人才评选等,在同等条件下,人才开发贡献奖单位和杰出 人才奖获得者优先推荐安排,并在科研经费、学习培训等方面予以资助。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设立株洲市科技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不超过 2 人,奖励不分等级,奖金 50 万元, 其中 20 万元归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30 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 科研经费。

设立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其奖励项目 每年不超过 40 项,奖金分别为 6 万元、4 万元、2 万元。

 

株洲市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

 

优秀专利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总金额 20 万元;对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 50 件、

100 件、200 件及 300 件以上(含 300 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 5000 元、1 万元、2 万元 和 3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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